市科技局 市財政局
關于發布2021年度無錫市科技創新創業資金
(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資助、科技資源
共享獎補、技術轉移獎勵)項目指南
及組織項目申報的通知
錫科財〔2021〕176號
各區科技局、財政局,無錫經開區經發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核心戰略,推進落實“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根據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現代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錫委發〔2021〕59號)、《關于加快推進無錫太湖灣科技創新帶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錫委發〔2021〕58號)精神,現將2021年度無錫市科技創新創業資金(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資助、科技資源共享獎補、技術轉移獎勵)項目指南(以下簡稱為“指南”)及組織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條件
(一)申報單位基本條件
1.扶持資金的支持對象為依法在無錫市區范圍內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申報扶持資金的項目或單位應當符合現代產業發展支持政策和當年度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指南規定的其他條件和要求。
2.申報單位具有相應的自籌資金,能為完成項目任務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經費實行專賬核算。
3.近三年內,申報單位無嚴重失信行為。
4.記入無錫市科技計劃項目不良信用的單位和個人,限制申報本年度市科技計劃項目。
(二)申報項目基本條件
1.申報項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圍和具體申報條件(詳見附件1)。
2.項目實施周期最多不超過3年;項目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項目第一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第一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并確保在職期間能完成項目任務,有在研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本年度新項目。
3.對評審制項目實行限額申報,申報數限定如下:有在研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當年不得申報同類別的計劃項目;有2個市級在研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當年不得申報;無在研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當年同一目標產品或研究方向只能申報一個類別科技計劃項目。
4.已獲得上級資金支持項目、往年已立項項目(包括在研、結題項目)、研發內容相同、無實質性突破的項目,不得申報。
二、申報要求
1.申報項目按屬地化原則上報。符合條件的單位進入“無錫市現代產業發展資金申報和服務平臺”,注冊登錄申報系統后進行網絡申報。(平臺網址為 http://58.215.18.150:51368/egrantweb/)進入申報系統后,要補充完善本單位的基本信息;填報時,必須仔細閱讀網上各類計劃申請書中的填報說明;各地區科技、財政部門負責轄區內申報項目的網絡受理和初審工作,同時提交各類申報項目匯總表(格式從無錫市科技局網站http://wxkjj.wuxi.gov.cn/下載)至市科技局。通過網絡初審的項目,由各申報單位從申報系統下載帶有申報編號和條形碼的PDF格式的專項資金申請書,用A4紙打印,提交指南要求的相關附件材料,按科技創新創業資金項目申請書、科技計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或實施方案或發展規劃或實施情況)、指南要求的相關材料順序裝訂成冊(紙質封面,平裝訂),加蓋單位公章,紙質材料一式六份報送至各地區科技局。各地區科技局正式行文并出具推薦意見,連同項目申報材料報送市科技局(送達地點:無錫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號樓701室無錫市企業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市直屬企事業單位經其主管單位審核后直接向市科技局申報。
2.項目申報單位應合理設定本計劃項目完成時間(項目完成時間一般填寫XX年12月31日)、項目預期達到主要考核指標、項目經費預算及分期實施計劃等。特別提醒:申報材料上的信息將是簽訂合同以及后續項目管理的主要依據。
3.為加強政府科技創新創業資金的監督管理,本年度立項簽訂合同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仍須到本地區的農行無錫分行分支機構開設項目資金專戶(具體參照項目立項后發文說明)。
4.科技專項資金項目申請書上應有申請單位財務部門蓋章和財務負責人簽章、法人簽字、單位公章及主管部門的公章等;附件材料中涉及的財務審計報告,應有審計公司印章(財務報表應有財務部門的印章)。
5.項目申報單位須簽署信用承諾書,提供必要的佐證材料,同意科技項目管理部門可以查詢本單位的相關信用信息。
三、網絡申報注意事項
1.請各申報單位或個人注冊時認真填寫準確的單位和個人信息,以便審核人員能及時與各申報單位或個人取得聯系。已注冊過的單位需要更新單位的相關數據。
2.申報項目時務必選對相應的計劃類別,并正確填寫相應的指南代碼(指南代碼為相關指南中明確或者其所在的段落序號)。
3.市科技局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報項目不予受理,對申報資料不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申報單位需補齊的申報資料。
4.本通知的文本格式及各類政策依據可在市科技局網站查詢和下載。
四、申報受理截止時間
1.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22日。
2.紙質材料送達無錫市企業科技創新服務中心,截止時間為網上申報截止時間加5個工作日。
五、組織申報要求
1.加強項目組織。各地科技部門要進一步深入調研,認真分析研究科技創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組織推薦。
2.嚴格規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規范申報項目推薦程序,科學公正地組織本地區的項目申報,確保項目推薦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過程規范化。
3.嚴禁弄虛作假。各地科技、財政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對申報單位的資格條件、申報材料完整性、項目名稱與研究內容是否符合計劃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等方面進行審核。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騙取財政資金行為,一經發現,除追回資金外,將記入無錫市科技信用檔案,并按照相關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人員給予處罰,涉及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
六、聯系方式
1.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聯 系 人:李雷、華愛平、黃祎蘭
聯系電話:85617307、85617308、85612050。
2.申報系統技術支持聯系電話:400-675-1236、81822426。
3.市科技局機構處
聯 系 人:朱瑩、萬磊
聯系電話:81821922、81821907
郵 箱:813syc@163.com
七、區科技主管部門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梁溪區科技局
|
葉 飛
|
83158953
|
錫山區科技局
|
俞 偉
|
88200716
|
惠山區科技局
|
莊靜偉
|
83597000-87410
|
濱湖區科技局
|
黃念榮
(科技資源共享獎補、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資助)
|
81178559
|
許月芳
(企業技術吸納獎補、技術轉移機構業績獎勵)
|
81178553
|
新吳區科技局
|
金 蘭
(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資助)
|
81890900
|
羅婕
(科技資源共享獎補)
|
81002182
|
繆利剛
(企業技術吸納獎補、技術轉移機構業績獎勵)
|
81002262
|
經開區經發局
|
陸佩琳
|
80580069
|
附件:1.2021年度無錫市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資助、科
技資源共享獎補、技術轉移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2.2021年XXXX資金計劃項目申報推薦匯總表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 無錫市財政局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
2021年度無錫市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資助、科技資源共享獎補、技術轉移獎勵項目
申報指南
一、支持重點
緊緊圍繞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的目標定位,在我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優勢產業領域,瞄準國家戰略和我市科技創新布局,增強原始創新能力、提升產業技術實力、深挖科技資源潛力、促進技術市場活力,為構建自主可控的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技創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撐。
二、支持方式
(一)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資助
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企業搭建的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根據服務企業數量、企業活躍度、滿意度等指標考核后,分檔擇優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申報類別:
J2021011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資助
(二)科技資源共享獎補(科技創新券獎補)
對使用“江蘇省科技資源統籌服務平臺”等科技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按實際使用省科技創新券的額度1:1給予最高10萬元聯動獎補。
申報類別:
J2021021科技資源共享獎補(企業)
(三)技術轉移獎勵(企業技術吸納獎補)
我市企業引進市內外技術成果進行轉移轉化的,分檔擇優按不超過經登記的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申報類別:
J2021031企業技術吸納獎補
(四)技術轉移獎勵(技術轉移機構業績獎勵)
1.我市技術轉移機構促成本市企業引進科技成果的,分檔擇優按不超過經登記的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2%給予獎勵,單個機構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促進技術經紀(經理)人隊伍建設;
2.支持技術轉移機構(含高校設立的)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對在太湖灣科創帶實現轉化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
申報類別:
J2021041技術轉移獎勵
三、申報條件
(一)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資助的申報條件
重點圍繞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物聯網技術、先進制造技術、醫藥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等領域,建設一批專業化科技公共服務平臺。
1.依托單位應為在本市市區范圍內注冊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不少于一年;
2.平臺前期已投入建設且已正常運行;
3.平臺服務場所相對獨立集中,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4.平臺有相應服務領域所需要的研發設備等設施條件,軟硬件設備原價值不少于1000萬元;
5.平臺有穩定的專業服務隊伍,其中本科以上專職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
6.平臺上年度服務中小企業數量不少于30家,服務收入不低于100萬元,企業滿意度不低于80%;
7.平臺已建立有效的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運行經費投入持續、穩定,能實現自我良性運行。
(二)科技資源共享獎補(企業)申報條件
1.在本市市區范圍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應符合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備案要求,并取得規定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
2.在省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云平臺購買科技創新券支持的科技服務;
3.經省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中心確認。
(三)技術轉移獎勵(企業技術吸納獎補)的申報條件
1.技術吸納方應為在本市市區范圍內注冊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相關技術吸納合同于2020年度經省級以上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完成登記認定,屬于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按技術合同登記系統認定的合同類別確定);
3.相關技術吸納合同已發生實際支付,具有往來財務證明材料;
4.同一技術合同已獲得市本級其他各類項目獎補支持的,不重復獎補;關聯企業間交易的技術合同不予獎補。
(四)技術轉移獎勵(技術轉移機構業績獎勵)的申報條件
1.在本市市區范圍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民辦非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設立時間不少于一年,已在“無錫科技創新服務云平臺”完成技術轉移機構備案;
2.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自有或租用的辦公場地面積100平方米以上;
3.具有穩定的專職服務隊伍,其中經市級以上備案的技術經紀(經理)人不少于5人;
4.為我市市區范圍內企業促成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按技術合同登記系統認定的合同類別確定),相關技術合同符合國家、省有關規定,并經省級以上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完成登記認定,技術合同有效期應包括2020年度,且每個技術合同應已有實際到賬金額;
5.取得與上述第4條相對應的技術合同傭金,具有促成上述技術合同的證明材料;
6.關聯企業間交易的技術合同不予獎補。
四、申報材料
(一)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資助的申報材料
1.無錫市資金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在線填寫后打?。?;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3.上年度依托單位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加蓋財務章);
4.平臺場地證明材料;
5.平臺軟硬件設備購置發票復印件;
6.平臺專業服務人員用工證明、本科以上學歷證明;
7.平臺上年度服務企業清單、服務收入發票復印件、服務企業滿意度回執;
(8)平臺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文件。
(二)科技資源共享獎補(企業)的申報材料
1.無錫市資金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在線填寫后打?。?;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3.省科技廳關于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公告;
4.省資源統籌中心確認文件。
(三)技術轉移獎勵(企業技術吸納獎補)的申報材料
1.無錫市資金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在線填寫后打?。?;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3. 2020年度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吸納合同匯總表(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關聯交易的技術合同不得列入匯總表)
4.技術吸納合同認定登記證明材料(二選一:(1)與技術吸納合同對應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表》及《技術合同申請認定清單》;(2)在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中認定登記截圖等證明材料)
5.2020年度付款憑證(發票及銀行轉賬憑證);
6.技術合同非關聯交易承諾書。
(四)技術轉移獎勵(技術轉移機構業績獎勵)的申報材料
1.無錫市資金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在線填寫后打?。?;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3.上年度單位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加蓋財務章);
4.場地證明材料;
5.服務隊伍用工證明、技術經紀(經理)人證書;
6.2018-2020年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吸納合同匯總表(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關聯交易的技術合同不得列入匯總表);
7.2018-2020年認定登記的技術吸納合同證明材料(二選一:(1)與技術吸納合同對應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表》及《技術合同申請認定清單》;(2)在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中認定登記截圖等證明材料)
8.相關技術合同付款憑證(發票及銀行轉賬憑證);
9.相關技術合同傭金付款憑證(發票及銀行轉賬憑證);
10.促成相關技術合同的證明材料。
11.促成的技術合同非關聯交易承諾書。
附件2
2021年XXXX資金計劃項目申報推薦匯總表
推薦部門: (蓋章) 日期:
序號
|
申報編號
|
項目名稱
|
單位名稱
|
項目技
術領域
|
單位所
屬產業
|
項目
負責人
|
項目
總投資
|
申請市
級資金
|
指南
代碼
|
所屬
地區
|
備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各主管部門、主管處室按計劃類別分別匯總